一直想写一篇关于微信”自媒体“(泛指部分微信公众账号)的批判性的文章,正好趁着这次人人网因为关闭站内信而引发的”谢幕“谣传负面传播事件,我按耐不住心中的不忿,一定要BB两句,现在的微信“自媒体”有那么一股子歪风邪气,不问是非青红皂白,没有经过严谨的分析判断,跟风炒作,谣言四起。
就拿人人网这次舆论风波来说,其实“站内信”下线的消息早在几天前就已经通过人人网官方发送给部分用户了,但是之所以能够炒得起来,是因为一篇名为《人人网,谢幕开始》的文章开始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传播,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灵鸡汤似得毒药文章,欲勾起80后和90后那一批曾经用过校内网、人人网的用户关于青春的记忆,以试图对人人网的产品兴衰、战略选择进行蒙混过关似得论述。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我个人认为是现在的媒体,尤其是自诩为微信自媒体人的浮躁和恣意妄为所致。
首先是,部分自媒体人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严谨的做法,侥幸增长粉丝的心理
大概看了一下参与传播这次人人网谢幕事件的微信公众号,一部分是地方性或垂直性的媒体,一部分是IT界的自媒体,也有一部分是竞争对手的公众号。比如被人人网公司点名起诉的”芭莎时尚“,它的微信公号账号主体为”北京芭莎星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条微信教你穿出明星范儿,一分钟让你了解娱乐,瞬间变身电影发烧友,随时随地分享娱乐正能量“。我想说的是:小编不会把这当成是娱乐消息给消遣了吧。还有什么”新昌信息港“,”上海中公教育“,”青年报“,要么原封不动的抄,要么改改标题。难怪新华社连发三篇文章直指微信公众号抄袭的状况:1人原创,99人抄袭。
关于 微信公号原创抄袭的现象 ,我相信不管是普通的用户也好,还是原创媒体人自身,对此应该是深有体会,在我的朋友圈就见到好几次骂娘抄袭不留出处和原创作者的。
其次,部分自媒体报忧不报喜、唯恐天下不乱、不求实的价值取向
细心的人会发现,网媒和传统媒体报纸、广电的选材、报道风格都有着很大的差异,我们看《人民日报》《新闻联播》,那个正能量,那幸福,想想都让人无比向往那个世界里的生活,但是一旦你上网,接触到网媒的信息,PC端的门户也好,尤其是微门户,还是移动媒体,任意翻刷,基本都是负能量的事件。之所以如此,无非就是为了赚取更多的眼球,吸引更多的人来打开你的产品,更多的流量进来,也意味着更多的收入、奖金。
当然,我觉得这种价值取向,某种程度上也奉承了千百年来的国民劣根性。太平盛世过腻味了,总想着弄出点动乱名堂出来,或者哪里发生了不幸的事情,大家都喜欢凑上前去,看看热闹,同时也能过把嘴皮子瘾。
普通的民众如此,无需过多的背负道义上的指责,但是作为媒体人,是否是“人云亦云”呢?最近看完一部美国电影《狮入羊口》,其中透露出来的一个令媒体界不得不反思的道理,那就是无数年轻的美国人命丧在美国所谓的反恐、反核武器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中,媒体是不是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杀死这些美国年轻人的“帮凶”呢(反思媒体在不求证的前提下,为吸引眼球或者获取独家资讯,为政府做媒体宣传和公关)。
最后,部分自媒体的固化思维及对创业者的不公
固化思维指的是对事物的观点和看法一成不变,没有动态的、发展的思维去看待问题。在人人网这个问题上,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人,都喜欢去一味否定其存在的价值,而不能站在一个更加全局或者更加动态的观点去分析问题。人人网下线站内信,这一做法,本就无可厚非,在移动优先的战略选择下,以更加轻简的公众号替代站内信,符合人们在移动手机上的体验,何必牵扯到人人网的落幕呢。很显然,这是缺乏常识,也更不是出自一个业界专业人之手。人人网战略收缩,重新聚焦校园,在战术上做出一些调整也是正常举动,难道这也不能被理解吗?
另一方面,出于对创业者的喜欢和支持,我经常会写一些关于新产品的分析文章,发表一些自己的观点,有正面的,也有堪忧的(我基本不会发没有客观事实支撑的负面消息)。但是一些新媒体,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看到未曾耳闻或者小众的产品,就立马被打上“PR”稿的标签,被毙稿。查看他们选取稿件的标准,你会发现,大多是一些标题党类的,没有个你死我活的霸气标题,就不符合其定位。文章题材大多也是气吞山河,指点江山式的恢弘雄壮。殊不知,你一没有亲身经历,二没有一线业务经验,你懂个屁毛战略,自以为是坐在电脑后面,就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诸葛孔明。
战术随战略调整而调整,古已有之
社交媒体软件发生变动时,常常会遭致大量用户批评,这是很早就被证明一定会发生的事情。早在2006年,Facebook在其主网站引入滚动新闻时,就曾有过类似经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是,Facebook为了强化其移动通讯服务,强行关闭网页版的Messenger,导致Facebook Messenger应用在全部应用商店共收到近5万条“一星”评价(“一星”为最低评价),占所有评价的近95%。
我们看人人网2014年的动作,一方面是继续加码核心校园业务,推出大学生消费贷款业务“人人分期”,另一方面是继续核心业务展开投资和收购,比如对万门大学的投资入股;第三方面,是开拓未来新兴业务,比如对美国大数据创业公司FiscalNote的投资。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能够以产品内某一功能(站内信)的下线,就给这家公司判以死刑吗?这不是自取其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