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遗体火化率还不到50%
火葬,看似已经是中国人逃不开的命运,但实际上推广时间也不过是二三十年。
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首次规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推行火葬,并对不遵守该规定的国家职工实行处分。
1997年7月21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同样规定:“将应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部分已于2012年被删除)
二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到了2017年,中国遗体火化率仅为48.6%。并且,遗体火化率在2005年达到53%之后,一路下跌,再未超过50%。
并且,不同地域之间的遗体火化率相差也非常大。科学博主@八爪章鱼游游游 是辽宁人,他在微博中写到:“我以为全国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结果不是;我以为全国人民死了都火葬,结果不是。”
早在2006年,民政部就发布数据称,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广东等大城市火化率接近百分之百。
形成强烈对比的是,2016年新华社报道,近年来海南省的死亡人口火化率一直徘徊在8%左右。
而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江西,火化率也不容乐观。2018年4月22日,《江西日报》报道称,截至2017年底,全省遗体火化率较2016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达到35%,增幅连续两年超过5%,居全国第二,全省有15个县(市、区)火化率达到100%。
江西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更大背景是,民政部在2014年提出,至2020年全国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压力层层向下传递,江西一些市县更是要求,在2018年9月1日零点起,不管身份,不管地区,丧葬100%火葬。
更让人担心的是,未来会不会“死不起”?
事实上,最近几个月,因为强力推进“殡葬改革”,江西已经出现多起舆论事件。
4月,江西省弋阳县一位老人死亡后被家人土葬。结果,7天后,当地多部门强行起棺,将棺木和死者遗体送往殡仪馆火葬,弋阳县委宣传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弋阳关注”发文称,“整个处置实施过程进展顺利,家属情绪平稳”。
6月,江西上饶一位工作人员去死者家里推广火葬,结果遭家属泼粪对抗。
民意对强推火葬的反弹那么大,一定程度上还有因为老人有“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即便殡葬改革是现实的需要,鼓励火葬也是必然的方向,但移风易俗是否仅有强力推进一个选择,还是可以讨论的。火葬对很多年龄较大的农村老人来说,接受起来还有难度,之前各地强制执行,效果都非常不好。殡葬陋习“被砸得粉碎”可没那么简单,周口平坟运动停止后,短时间又恢复百万座坟墓,就是最好的例证。
短时间内改变上千年的传统观念并不现实
更何况,2012年《殡葬管理条例》就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棺材也属于私人财产,未经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强行掠夺。私闯民宅,搬走财产,收缴砸碎,无疑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涉及民间风俗习惯和传统,单靠行政命令强制执行,难免会造成人心不安。
除了“入土为安”的观念难以动摇以外,更现实的担心来源于经济层面。
2017年11月6日,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团、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了江西省殡葬投资集团,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集团已与四大国资银行、江西银行、赣州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授信总额120亿元。报道称,2018年, 江西省殡葬投资集团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的建设,打造中国殡葬改革和殡事业发展的江西样板。
这一殡葬改革的背景引发了很多人的质疑:强制火化是不是为了“照顾火葬场的生意”?禁止土葬是不是为了“搞集体公墓赚钱”?
中国最初推广火葬的最主要原因是为了节俭办丧事,同时还能节约土地。然而在实践中,火葬往往只是比土葬多了运尸、存尸、火化的步骤,之后继续土葬。对于农村人来说,只是在正常的丧事程序中多了一笔火化费用,除了加重负担并没有什么意义。
一般来讲,常见的殡葬费用分为三大部分:第一是基本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这一部分由政府定价;第二是服务类的附加项目,包括寿衣、穿衣、净身、美容、礼仪队、灵柩、场地租用等,这一部分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三是实物类的附加项目,包括花圈、鲜花、铺盖、仪式、骨灰费、墓地等,这一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而第二和第三部分就是多年来为人诟病的“殡葬暴利”。
2014年,《大连日报》曾在报纸上晒出一位大连市民操办母亲葬礼的账单:寿衣“七件套”等,1400元;布置小灵堂等,800元;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3000元;租车,1100元;花圈,1200元;鲜花,560元;纸扎品,500元;骨灰盒,5200元;请亲友吃饭,8000元;墓地,118800元。总计达到140560元。
而且,家属还没法讲价,一旦谈价,便被对方扣上“不吉利”的帽子,背上“不孝”的心理负担。在2018年3月份,《新京报》报道说,青岛一位老人去世,据他的家属列出的殡葬花费明细,老人从去世到遗体告别收费名目达18项,共计98215元,其中与花相关的收费就达到了61200元。家属称,“面对这么高的费用,我们提出了疑问,但工作人员称,如果不缴费,就没法给老人办理火化证。”
殡仪馆之所以这么“横”,与管理模式有关。虽然殡葬业已经允许民资进入,但是各地民政部门都下属有自己的殡仪馆,同时民政部门又掌握了民营殡仪馆的行政审批大权。
不如把殡葬观念的变革交给时间
更为核心的问题是,改革首先是重要而紧急的问题,出发点与落脚点距离最短的问题,也就是能立竿见影惠及民生的。很多地方强推的殡葬改革,与其说是改革,不如说是扰民。现在火急火燎地强力推进,不如把这个难解且民意反弹巨大的事情交给时间。
光明网的一篇评论中写道:“丧葬火化是大势所趋。对此,即使是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人们也并非昧于此势。对于那些离土打工的中青代农民及其后代来说,改变丧葬观已非难事。”
的确,陕西的华商报就曾做过一份调查,在接受调查的80后、90后群体中,有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死后没有必要买墓地。诚然,这种观念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发生一些改变,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年轻人群体中“入土为安”的观念并没有那么强烈了。
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抱怨“死不起”的时候,可以更多的通过经济手段对殡葬改革加以引导。
例如,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从今年的5月1日起,就对户籍居民等群体,全面免除遗体接运费、存放费、火化费、骨灰盒费、标准墓穴使用费等费用。
类似的还有大连市民政局举办的海葬,本地户籍居民可免费海葬。不能指望中国人一下子改变延续多年的葬礼传统,但至少,清理“殡葬暴利”,让人“死得起”是可以寄望的。